莱芜区摄影作品著作权如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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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区摄影作品著作权如何查询?

作者:山东盛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25 08:39:06

哪些人需要软件著作权

1.软件开发者个人;

2.互联网公司;

3.软件公司;

4.网站经营者;

5.委托他人开发者。

申请软件著作权的优势有哪些?

1.防抄袭明确权利所属,作为法律保护的重要依据,打击盗版抄袭;

2.技术融资、入股增加企业或个人无形资产价值,可作为增资,融资抵押,技术入股等;

3.减少税收办理高新企业认定的前提,可享受国家、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4.app上架应用市场必备app在主流应用市场上线审核时,大多要求提供软件著作权;

5.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软件著作权和商标是申请高新企业必备条件。

著作权又叫版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那么著作权包含哪些内容呢?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著作人身权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二、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具体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间接争取需要满足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所提供的间接证据必须能串联起来得到唯一性的结论,且与代证事实必须一致,没有矛盾。

第一,原告软件著作权有效存在的证据。原告可以提供软件的软件登记证书、软件设计文档、受让或者继承的证明、目标程序和源程序、发表的证据等。其中最有力的证据就是软件登记证书。尽管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是随着软件的创作完成自动产生的,著作权人对软件济南版权登记是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初步证明。被告几乎不可能从这一方面下手证明该软件的著作权不属于原告。

第二,发生侵犯软件著作权行为的事实。执法机关在现场检获的侵权软件是最有效的直接证据。但由于非法复制软件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大部分侵权人也有很强的警觉,因此很难人赃俱获、原告也可以向法院提供被告销售侵权软件的提单、发票、侵权软件与被侵权软件的对比情况、宣传资料等间接证据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需要注意的是间接争取需要满足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所提供的间接证据必须能串联起来得到唯一性的结论,且与代证事实必须一致,没有矛盾。被告如果想要对原告作出反驳,也可提供己方软件的源程序及目标程序,还有些案件需要当庭对双方软件进行演示对比。

第三,原告被侵权后的经济损失。通过原告账务账簿中侵权前后软件销售量的对比以及被告账务账簿中侵权软件的生产成本。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等可以推定原告在软件著作权被侵犯后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四,被告的主观过错。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原告还需要证明被告的主观过错。在过错归责原则下,被告主观上存在过错是其承担责任的依据之一,对于被告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而现实中,原告要证明被告主观上有过错比较困难,因为,无论故意还是过失,都无法直接揭示出来,只能通过对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的判断来进行间接地证明。虽然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涉及到商业秘密的法律规范中均未对商业秘密侵权诉讼的归责原则进行规定,但是从该法第10条对侵权行为的类型的规定中,可以看出该法倾向于采取过错归责原则,因为盗窃、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违反约定、明知或应知等行为方式,均应当为故意或过失而为之,所以,原告可以通过被告侵权的外在表现判断其主观形态。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需要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与经验。因此可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找代理机构,如果申请的软件技术含量很高,就需要找资深的专业人士指导。申请登记时,需要专业人士帮助把握软件的申请流程和方式以及公布时的操作。

现在很多企业在开发软件之后都会第一时间着手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申请,但是往往对于这方面的流程不了解,导致准备的材料有误而延误了申请,所以今天就来说说如何选择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让企业做个大概的参考。

第一,在选择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的时候首先还是要打听口碑的,因为口碑不但关系到服务质量,比如多长时间可以完成软件著作权的申请,还关系到保密工作,因为在申请时准备的材料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刻制的光盘等都涉及到具体的软件开发内容,所以必须重视口碑和对方的保密情况。

第二,在选择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的时候自然还要看对方的实力如何,因为现在很多企业在办理的时候都是加急办理,而这就体现出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的实力,有实力的机构可以短时间内就把软件著作权申请下来,所以不能只考虑委托费用如何,而是看对方承诺的办理周期。

第三,在选择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的时候自然还要看服务,有的机构是给出相关指导,最后还是企业员工去办理,而有的机构就是全权办理,亲自到企业收集材料并且整理,整个过程除非必须要企业法人到场,除此外都是代理机构的人员进行办理,这种服务自然是更加节省企业的时间。

第四,最后还要看软件著作权代理机构的服务范围如何,通常情况下服务范围越是广泛说明该机构越有实力,另外一方面企业今后打算继续认证高新企业等也可以直接委托该机构,双方可以更好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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