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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音乐作品著作权费用是多少?

作者:山东盛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29 08:26:02

济南版权登记不一定马上就能用,但一定不会亏本!著作权登记既是权利保护的重要依据,又是授权转让的必要手段,是实现其价值的关键法宝。那有没有更快捷的方法来帮助原创者在第一时间获得所有权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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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合同纠纷怎么处理,著作权纠纷的法律救济途径有哪些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前两年抄袭剧盛行,原作者为维权苦不堪言,因为著作权的诉讼费用成本高,诉讼时间长,许多被侵权的原作者维权困难。那么著作权合同纠纷怎么处理,著作权纠纷的法律救济途径有哪些呢?下面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著作权合同纠纷怎么处理,著作权纠纷的法律救济途径有哪些?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发现自己的权利遭受不法侵害时,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侵权纠纷。

1、调解

调解,是指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调解组织可以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也可以是其他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著作权侵权纠纷和合同纠纷都可以通过调解解决。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不能予以强制执行。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不同意按调解协议执行的,调解协议即失去效力,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

2、仲裁

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裁决的纠纷解决方式。著作权的仲裁由著作权仲裁机构进行,主要适用于对著作权合同纠纷的解决,而且在著作权合同中必须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如果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不能进行仲裁。著作权仲裁机关所作出的仲裁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诉讼

著作权的诉讼,是指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利用诉讼程序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一种方式。诉讼是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主要方式。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当事人之间调解不成以及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执行仲裁申请的人民法院发现仲裁裁决违法的,有权不予执行,当事人也可以就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时效期间的起算日从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于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复制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

我国《著作权法》还规定了有关于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证据保全措施。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保全措施的规定,有利于被侵权人权利的保护,也有利于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我国《著作权法》还规定,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这样的规定有利于对著作权人利益更好的保护,使著作权人责令停止侵害的措施更加有效。

二、著作权纠纷案件法院管辖如何确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1、著作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3、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4、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著作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

根据著作权保护的特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可分为以下几步: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

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

由于计算机是现代科技的产物,而计算机字体(字库)出现的时间不是很长,如果按照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几乎都没有过保护期,因此要做到不会产生版权纠纷等问题,那么就需这样: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私权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由于计算机是现代科技的产物,而计算机字体(字库)出现的时间不是很长,如果按照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几乎都没有过保护期,因此要做到不会产生版权纠纷等问题,那么就需这样:

(1)用正版操作系统本身带的字体(微软雅黑除外);(2)允许非商业性使用,而我们又仅限非商业性地使用;(3)在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内使用;(4)过保护期的字体;(5)自己设计开发的字体可以参考以下几种完全免费的字体:方正:方正黑体、方正书宋、方正仿宋、方正楷体思源:思源黑体、思源柔黑体、思源宋体站酷:站酷酷黑体、站酷高端黑体、站酷快乐体、站酷意大利体。除了以上免费的字体,其它字体版权的使用方式上分为两种:

1、商业用途:用于商业用途,即发生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2、非商业用途:除上述的使用情况以外的。

其具体授权情况:在非商业用途中,不需要授权就可以直接使用该字体,完全不用担心会造成侵权的问题。在商业用途中,必须要在版权方授权范围内才能使用,否则就构成了侵权。比如:以学习、研究为目的的使用某非免费字体,这样的情况就算非商业用途;以广告、商务往来之类的用某种非免费字体,那就得算是作商业用途,就涉及到是否侵权的问题了。现在微软系统中自带的字体,微软公司已经提前得到授权,所以我们大可安心使用。但其也有一个例外的字体,那就是微软雅黑,商用版权依然在方正公司。

著作权如何确定争议的管辖权?著作权侵权诉讼的管辖权是确定的,因为如果著作权侵权有争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一般管辖的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另一种是经常向侵权行为发生地、侵权复制品存放地、被查封或者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二级以上侵权诉讼管辖权的确定是什么?著作权侵权诉讼管辖权的确定著作权什么是侵权诉讼管辖权的确定?

1.级别管辖: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管辖权。《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条体现了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即著作权民事纠纷的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在高级人民法院。

2.属地管辖:《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属地管辖适用。答案是侵权行为发生地、侵权复制品存放地或者被告被查封、扣押地人民法院的管辖权。著作权侵犯中国人民法院管辖权。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地点包括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和其他被指控侵权的设备的位置。如果难以确定侵权地点和被告住所地,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的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地点。

著作权什么是侵权诉讼管辖权的确定?如果以侵权行为地为管辖权,如何确定管辖权?这涉及到一个特殊的网络管辖权问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计算机互联网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互联网著作权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地点包括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和其他被指控侵权的设备的位置。如果难以确定侵权地点和被告住所地,原告认为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的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地点。”网络侵权发生在所谓的虚拟网络空间。在网络侵权中,有时很难确定侵权的地点和被告的住所。例如,一些机房随意接受托管服务器,当发现服务器上有侵权内容时,不能确定它是托管服务器的主体;目前,非经营性网站的备案制度已经实施,但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备案制度并不完善,存在虚假备案,使得侵权地点和被告住所地难以确定。因此,如果很难确定侵权地点和被告住所地,则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的地点可以视为侵权地点。什么是“计算机终端和其他设备”?是原告的“计算机终端设备”还是被告的“计算机终端设备”?司法解释规定,首先,管辖权由侵权人侵权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的位置决定;其次,如果根据侵权地点和被告住所地难以确定管辖权,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的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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