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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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方法

作者:山东盛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05 08:07:50

现在在我国有很多开发计算机软件的工程师,而且在这方面的成功率也是非常高的,所以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著作权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需要申请,只要研发成功之后,自然就会受到著作权的法律保护。小编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限制。

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限制

①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对软件的开发者身份权的保护不受时间限制。

②在保护期内,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

③在保护期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系统内或者所管辖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由上级单位或者政府部门下达任务开发的,对于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软件,有权决定指定的单位使用,并由使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使用费。

④合法持有软件复制品的单位、公民,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为了存档而制作备份复制品;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以上是关于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限制,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10年,这方面也属于软件著作权的限制。除此以外,在保护期内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等一系列的相关问题,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服务,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的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等等。享了解更多,请留意小编其他内容。

转眼2018已经11月份了,距离2019已经不远那么2019软件著作权查询流程是怎样的?软件著作权查询流程,软件著作权,指的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2019年软件著作权查询流程:

第一步:登录中国版权中心官网的账号、密码,在我的账号内左侧选择“我要查询”,在线填写查询信息。

第二步:打印查询申请表,并签字盖章。

第三步:将打印并盖章签字的查询申请表交至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按照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要求,缴纳查询费,即可完成查询的提交。

第四步:领取查询结果。软件著作权查询提交后10个工作日前往领取查询结果。著作权和专利权有何区别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山东版权登记被侵权了不要慌,4种方法反击对方

相信大家对于著作权侵权行为都报以零容忍的态度,我国《著作权法》也规定了,凡是属于以下行为的,都是著作权侵权行为。

著作权侵权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剽窃他人作品。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应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方法

1、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调解。指双方当事人在第三人的协助下协商解决纠纷调解人的范围十分广泛,双方可以选择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双方信任的机关或者个人来主持调解。但调解必须建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进行调解,则不可以强行调解。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3、仲裁。依《著作权法》第54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往往仅限于合同纠纷,而且提请仲裁必须有书面协议或书面的仲裁条款。

4、民事诉讼。发生著作权纠纷后,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不愿意调解协议或是调解后反悔的。而且当事人没有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或是虽经仲裁裁决但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有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是解决民事争端的终极途径。

各栏填写要求和应提交的其他申请文件:

(一)软件名称栏:1、全称:申请著作权合同登记的软件全称。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2、简称(没有简称可以不填此栏)。3、版本号:申请著作权合同登记的软件版本号。

(二)申请者栏:1、个人申请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如护照等)的复印件。2、法人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在电话栏中加注联系人的姓名。应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3、法人分支机构和法人内部组成部分应由法人开具证明。

(三)代理者栏:1、个人代理者:除填写各项内容外,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委托代理授权书。2、法人或其他组织代理者申请者: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在电话栏中加注联系人的姓名。应提交与申请者签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四)转让(许可)方栏:按栏目要求填写转让(或许可)方和受让(或被许可)的名称(或姓名)、国籍和地址,提交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

(五)主要登记事项栏:1、选择转让或许可。2、双方当事人栏:填写转让(或许可)方和受让(或被许可)的名称(或姓名)。3、权利内容栏:填写转让或专有许可的具体权利内容。4、期限栏:填写转让或专有许可的起始和终止的日期。永久转让的,可填在期内。5、地域栏:填写转让(或专有许可)的地域范围,如国家或地区。各项内容应与合同中的记载一致。

(六)申请人保证声明栏: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是否真实,符合申请要求;明确因提交不真实的申请文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核实无误后,个人申请者签名或者加盖名章;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由单位时盖公章。签章应为原件,不得为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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